麻栗坡借贷合同纠纷处理、管辖法院确定及合同无效情形解析

一、普通借贷合同争议的处理方式

  1. 协商解决
    指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在自主且相互体谅的原则下,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合同约定,通过阐述事实、摆明道理的方式,达成和解协议,自行处理合同纠纷的一种途径。这是最有益于维持双方关系的解决办法,有助于防止双方产生更深层次、难以挽回的矛盾。
  2. 调解处理
    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在第三方(即调解人)的主持下,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前提下,由第三方对纠纷双方进行解释疏导,促使他们相互体谅、让步,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的活动。
  3. 仲裁解决
    即由第三方依据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按照法律规定对合同争议事项进行居中裁决,以解决合同纠纷的一种方式。仲裁是当代世界各国普遍设立的争议解决法律机制。不过,其成本相对较高。
  4. 诉讼解决
    也就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该方式通常耗时较长,但费用相对较低。

二、借款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的确定规则

需注意的是,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若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或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涉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的案件,均不依据履行地来确定案件管辖法院。

三、民间借贷合同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

以下情形下,法院会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1. 订立民间借贷合同的当事人不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
  2.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民间借款合同;
  3.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麻栗坡县位于云南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东南部,,总面积2395平方公里,居住着汉、壮、苗、瑶、彝、蒙古、仡佬、八个民族,总人口27.7万人。县境内有天保国家级口岸。县城距州府80公里,距省会昆明450公里,距越南河江市64公里,距越南首都河内市380公里。经天保口岸出境,是云南省通往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首都河内及东南亚地区取道最直,里程最短的陆路通道,是文山州乃至云南省对外开放前沿和重要通商口岸。麻栗坡是少数民族聚居地区,主要居住着汉、壮、苗、瑶、彝、傣、蒙古、仡佬8个主要民族,总人口273136人,其中:少数民族人口109322人,占总人口的40.1%;农业人口251111人,占总人口的93%。矿世故资源品种多,分布广,主要有钨、锡、铜、铁、铅、锌、铝、铍和石棉等。境内水资源丰富,流经境内的4大河流落差集中,坡降大,全县水能蕴藏量为101.8万千瓦,可供年发电89.14亿度。1980年11月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老君山南亚热带常绿阔叶林自然保护区。